2009年12月19日星期六

出手报告

12月18日,也就是昨天,我在交完土地出让金后,终于完成了整个买房交易过程。历时一个多月的买房经历算是尘埃落定了。


此前一直在西坝河柳芳和平里这一代看房,由于以前在这里住过,对这里的环境和生活配套设施都非常熟悉,在加上这地方介于东北三环与东北二环之间,无论到机场或是到三里屯、CBD都非常近,且出门不远就有地铁,交通非常方便,离媳妇上班的地点也不远,能走路上班等等……当然,这一切一切想象出来的优点也毫无疑问的堆出了唯一的缺点——价格昂贵,均价从我们开始看时的18000到我们出手时的21000,房价似乎在严重偏离其本身价值的情况下一路疯狂上扬,并且到现在也没有停止的意思。在这种情况下买房,无疑是异常艰辛的,买房处于绝对弱势地位,房主违约遍地都是。而且房源非常少,一套朝向好的房子,大家都是以抢的方式在购买。我在被别人秒杀了好几次以后,无奈也听从了中介的劝告,随身背着10万块现金开始看房了。


看房的过程也见过了无数的房主,有拄着拐杖来的,有开着路虎来的,也有披着羊皮来的(应该是披着人皮),还有特别装牛逼装酷的,还有哭穷的,还有教育我别买房太着急的(谢特,那你还跟我谈什么谈,你tm是嫌房价涨的还不够快吧?),在这种扭曲的房价下,人性也都跟着扭曲了,我也扭曲了,唧唧够够的给别人送钱,还特别怕别人不乐意,怕别人违约。因为即使是双倍的违约金,也不及你看房的辛苦,赔上的时间,以及交易办理过程的繁琐步骤,如果是在你交完契税,办完贷款合同后违约,就更麻烦了,还得赔上你对银行的信用。


不过庆幸的是我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,我觉得看房子除了看地段看户型看物业以外,最重要就是看房主了。我买的这个房子的房主人还是不错的,再加上一个对业务流程非常熟悉的中介,所以买房的过程很顺利。12月2号签订三方合同,当时因为种种原因,一直拖到了晚上12点半才签约。然后是漫长的等待,由于房子还有租约,租户一直不同意在平时打扰,这个我其实能够充分理解,我也是租房子的住的。然后拖了一个星期才去评估,与此同时,房主的央产房上市许可也在办理中,这两个必备的手续全都办完用掉了两周的时间。然后12月15号约到链家总部与银行做面签,签订贷款合同。我是网签面签一起做的。很顺利,当天晚上银行就批贷了。12月16号下午与房主约去交契税发票。由于房本已经满5 年,免了营业税,只要交1%的契税就可以。也很顺利。交完契税,已经是下午4点多了,本来和房主约定的周六去办过户手续,房主说既然出来了,就别跑两趟了,一并办了吧,于是打车直达朝阳房产过户大厅,基本上人山人海,我们拿完号一看,前面排了500多号,12点之前办完是木有希望了。然后不知道是房主还是中介神通广大,直接找了个绿色通道窗口(这个必须是孕妇或者老弱病残房主才能提前办的),难道房主跟那人说自己是孕妇?那也太牛逼了,30好几的人了。大厅里有很多号贩子,一个号500,他们都是和里面的工作人员勾结好了的,唉。


办完过户,就剩下交土地出让金了,但是银行都关门了,只能第二天再来一次。于是就到了17号,交完土地出让金就可以拿房本了。但是链家的业务是统一拿房本的,还得去办理抵押,三个月以后才能拿到,不过已经无所了,房子已经是我们的了。下周一我回去看那个房本一眼,然后拿复印件和契税发票取公积金。至此,我的整个买房过程完成了,我要开始房奴生活了。


买房总结:在整个买房过程中,我把握了一些大的方向,如看房子的户型与物业,中介的专业程度,房主的人品等等。但是也忽视了许多细节。可能是由于签约的当天实在是拖的太晚,尽想着和房主侃房价了,遗漏了很多细节,可以说合同签的漏洞百出。三方合同是建委给的标准合同,这个没什么可说的,关键在于补充协议,在这个补充协议里,我没有约定网签的具体时间,没有约定租户交接房子时间,交定金的时候,没有让其手写收条 (虽然定金合同里有),没有约定过户的时间。这些漏洞现在想起来,真是惊心动魄,房主如果真的要拖个一两个月,我还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。还好,这些漏洞都随着交易程序的深入而烟消云散了,不然,我可能还要和房主与中介折腾。我觉得胡core提出不折腾这个口号,真tmd先进。好了,多余的话也不用说了吧,与大家分享一个笑话吧最后:


相亲,跟一mm在茶馆里相对而坐。 在了解过双方的工作、教育、家庭、爱好后,交谈陷入困境,于是开始扯些社会话题。 偶:你是如何看待房市的? mm愣了下,然后低头沉默了一会儿,脸一红:还是…还是不要过于频繁比较好……


是啊,我也认为,房子这事,还是不要过于频繁吧,太淘神了……

2009年12月11日星期五

一篇文章

记得高中上历史政治课的时候,有很多很多疑问,无奈历史老师是班主任,在他的高压下,我们失去了平等讨论问题的可能。政治老师则是一个长相内饰香港非著名演员八两金的人,操一口山寨普通话,每天唱着“物质决定意识,意识反作用于物质”这种调调(鲁西西对此句亦有贡献),就更难有沟通的可能了。


不过最近看的20年前的一篇文章居然回答了我很多的疑问,于是觉得摘录一段下来,原文就不贴了,太长:


三十年前,中国曾经发生过一场所谓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”的讨论。当时,我们一批搞哲学的朋友们即对这场讨论的肤浅和混乱甚为不满,也试图把它引向一个稍高一些的水平上来,不过这种努力并没有获得明显的效果,中国的知识界在十年来取得了不少成就,但实际上这些成就经得起严密的推敲和时间的考验的并不多。 以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】这一命题为例,这个命题的最大谬误便在于它不懂得:价值真理和事实真理的区别。价值真理恰恰是超越事实的。如果我们坚持以实践的成败来判定某一价值判断的是非,势必推出【成王败寇】的结论。除非我们遵从黑格尔和马克思,把人类历史视为一必然合理的过程,否则该命题的谬误应是不言而喻。


撇开上述一点不谈,此间我还要指出下面两点:



一)、实践的结果是可以被歪曲、被掩饰、被埋没的,因此,倘没有充分的信息自由,人们将无从判断实践的结果究竟为何。



二)、更重要的是,事实本身并不会说话,它需要人们对之解释,而解释又离不开一定的概念系统。所以,如果没有各种概念系统的自由争论,人们便很难对实践的结果赋予恰当的意义说明。


成王败寇,多难听话,还是换成"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"好,好听太多了,而且科学,哈哈。从这个命题出发,从那时起,我们就一直生活在一个成王败寇的丛林社会里了。这篇文章叫”柏林墙随想“,作者是胡平,大家有兴趣可以搜这篇文章的全文下来看。


不多说了,09年就要过去,10年就要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