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觉得这首歌特别极了,与Jimi Hendrix的原唱相比(其实也不是原唱,这是60年代流行于美国的一首民谣),steve winwood更像是在唱一首温柔的情歌。实际上这首歌讲的是一段朋友间的对话:hey ,Joe,你拿着枪下去干嘛?Joe说,我要去杀我的女人(old lady怎么翻译啊?),我在镇上看到她和另外一个男的在一起,这是第一段;第二段,Joe的朋友又叫住了他,hey, Joe,我听见你杀了那个女人了,你杀了她!然后joe说,是的,我杀了她,我开了很多枪,我看见她消失在小镇上(messin’round town这个也不会翻……)然后Joe的朋友又问他,那你现在要往哪里跑路呢?joe说,我要去往南方,去往能给我自由的地方……就是这么一首愤怒与绝望的歌曲,愣是被Winwood同学唱成了抒情布鲁斯,难怪他能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布鲁斯歌手……
我非常喜欢这个蓝色背景的舞台,以及蓝色的灯光,这原本就是属于Jimi Hendrix的色调。舞台上的四个人,除了slash是后辈以外,其他都是与Jimi同时代的大师。除了前面提到的Steve Winwood,鼓手Mitch Mitchell就是Hendrix乐队的鼓手,一个对Jimi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人,我还是第一次发现打鼓这么有味道的选手,节奏上稍微慢了半拍(据说是因为演出前又习惯性的喝多了的缘故),但刚刚好符合布鲁斯舒缓,柔情的特点,贝斯手Billy Cox,也曾是Jimi乐队的成员。主音吉他手slash,with他的gibson les paul,长达5分多钟的solo,把情感全部集中在揉弦与推弦奏出的音符里,还有那经典的像抱琵琶一样的持琴姿势,在耍酷的同时,表达了他对Jimi Hendrix深深的敬意。
不好评论了,是谁安排了这场伟大的演出呢?我想Jimi在天堂,也应该会微笑着看着这一切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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